大同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 规划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土地按照规划要求可以进行地下、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和地面综合防灾避险设施建设,不得影响城市绿线的规划管理和设施建设。利用城市绿地进行地下、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