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博物馆应当自登记之日起建立电子和纸质的藏品总账、分类账及藏品档案,并报市、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新取得的藏品入库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建立电子和纸质的藏品档案,登入藏品总账和分类账,并报市、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