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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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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其他方面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有效
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6日
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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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