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供电企业和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