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城市体检评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等特色指标设置,充分应用评估结果,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加强建筑设计、施工流程的绿色监管,推进高能耗、低能效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鼓励建设单位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设计,支持装配式建造及装配化装修、绿色建材等应用推广。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