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责任认定第十九条已废止当事人一方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销毁、转移证据,使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各方当事人均有前款所述情节,使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各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