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废止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检查、收费、罚款,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