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四章 取水与用水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