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三章 管控与调度第三十五条有效跨流域(区域)调水工程应当建立健全外调水与当地水的联合调度机制,优先保障调出区及下游用水安全,统筹兼顾调入区内各地区、各行业的用水需求,并服从所在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