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健全行业监督、信用自律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本行业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遵守本条例规定事项。鼓励通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查、诚信评级等方式,依法实施激励约束。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