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力。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