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仲裁机构发展线上仲裁、智慧仲裁,完善仲裁规则,优化仲裁程序和工作流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

鼓励和支持仲裁机构采取调解、谈判促进、专家评审以及当事人约定或者请求的其他与仲裁相衔接的方式,化解纠纷。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