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