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优待措施和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

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