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第三章 工作机制第二十五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督导、检查与评价工作。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