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章 捕捞业第十六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渔业船员和船舶的管理,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应该定期对渔业船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船员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船作业。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渔业船舶进行登记,做好规范化管理。渔业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