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气象台站提供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可能造成的损失。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