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气象台站提供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可能造成的损失。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