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开发与利用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古茶树资源实际,制定促进古茶树茶业及其关联产业融合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合理开发和利用古茶树资源。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