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茶树资源档案、种质库、实物库、监测体系等管理机制,并实施动态管理。

古茶树科研部门、教学单位,可以为研究、教学目的免费使用古茶树资源档案、种质库、实物库等基本数据库。

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