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