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修复矿山生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