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修复矿山生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