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特区内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申领、使用及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