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非深户籍人员)服务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