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章 执法管理和监督第六十七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考勤记录、检查考核等措施,加强路面巡逻检查。定期对固定交通监控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使用。从事路面巡查的交通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全面履行路面巡查职责,依法纠正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疏导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使用车载电子监控设备流动记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