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章 执法程序第六十五条有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