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本市核发号牌的非营运小型、微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愿申报连续或者累计停驶机动车达到规定天数,可以申请获取免费路边停车时间或者其他奖励。

自愿申报停驶机动车获取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另行制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