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条

有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有物业的安全检测鉴定、维修、更新、改造。除本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应急维修情形外,由业主大会根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决定使用。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