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倡导绿色、智慧物业管理。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