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业主大会或者筹备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技术人员参与承接查验,费用由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承担。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