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以协议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以执业人员为主体、与质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分配机制,充分保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