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特区临时执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准许并办理执业登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