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妥善保管业务档案,并对业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在终止、办理撤销登记手续之前的业务档案,由合伙人移交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代管。具体办法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