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五十三条有效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办案机关和回访受援人等方式,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