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并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