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第四十六条有效在进行基本建设或者生产中发现珍贵文物,不听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它部门的劝阻,以致破坏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以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论处。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3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