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护国家文物的义务。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