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有效住宅小区的供水管网、居民二次供水设施以及居民住宅户表需要更新改造的,由市、县、祥符区人民政府组织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住宅小区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具备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条件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