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八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市地方性法规的汇编、出版。市地方性法规的条文释义,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和审定。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