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大会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