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和通过第四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主要审议法规草案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是否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改革发展方向相一致,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是否与本市其他地方性法规相协调,是否符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具体规定是否适当,体例、结构是否科学,以及法律用语是否准确、规范。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