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和通过第四十四条有效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主任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对多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