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和通过第三十九条有效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属于创制性的法规草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前,对法规草案的主要制度设计、出台时机、施行效果以及实施后可能遇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