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属于创制性的法规草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前,对法规草案的主要制度设计、出台时机、施行效果以及实施后可能遇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