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有效发挥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