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爱国卫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