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六章 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维护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供水企业制定老旧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及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对不符合技术、卫生和安全防范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制定技术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分阶段实施。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应当与抄表到户、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统筹实施,推行封闭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安全供水保障能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以政府、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