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第二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前,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对拟定会议审议的议程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