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发布本省行政区域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