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采集、处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支持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开发基于时空大数据的即需即供、主动服务、个性服务新模式,打造智慧便民生活圈,拓展购物消费、居家生活、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数字化应用场景。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