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六章 地理信息安全、服务与应用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工和编制多尺度、多类型的公众版测绘成果,拓展综合地理信息服务,提升在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在政府决策、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领域的赋能应用,促进位置服务、精准农业、平台经济、智能网联等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